12月29日,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原《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从即日起废止,根据方案, 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57天,到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63天,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NO2)浓度上升和臭氧(O3)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
通过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推进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到2020年,基本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到2020年,淘汰老旧燃气车(油改气)1万辆; 2018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率达到80%;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底前,全市出租汽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或甲醇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编辑:张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