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19:00,《问政山东》节目如期直播。本期接受问政的是山东省能源局。
节目中关注到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淄博市民赵先生今年3月份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为了充电方便,他打算在自家的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但直到现在充电桩也没能安上。“小区的物业不让安装,说存在安全隐患。”赵先生说。
无法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赵先生就只能在外面四处找地方充电,“现在不方便是一回事,而且经济上也负担很重。要在家里自己充电的话,一度电是5毛多钱,但在外头充电一度电就要一块多。”
山东省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
然而不少物业持反对态度。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家住滨州的杨女士同样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因为无法充电,她多次去找物业协商,然而物业人员却称,当时规划时没有规划这一块,地上所有的线都是从地下走的,如果安充电桩会导致线路错乱。
如果物业不同意安装,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呢?国家电网滨州中心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称:“物业不同意没法安。”
对此,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分析,客观讲造成我省充电桩进小区难的局面有两个原因,首先充电桩进小区确实要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安全的责任划分、小区的配套线路改造,以及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空间等。“但主要原因还在于作为山东省充电桩规划的主管部门,我们在顶层设计上是滞后了。”
栾健介绍,充电桩如果从合格产品的生产到整个的标准化制定,以及规范的安装和使用全过程都规范操作的话,是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现在进小区的充电桩的设计标准是3千瓦,功率就相当于家庭安装一个大型空调,这个功率,安全是总体上是有保障的。”
针对物业不配合的问题,栾健说,省能源局在5月份接到问题反映后,也组织专门力量到福建、广东进行考察学习,回来之后又广泛征求了各个阶层,包括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现在整个意见已经制定完毕,也已经履行完程序,准备报批省政府,一旦省政府批复之后,马上可以颁布实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张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