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胜利矿区
胜利西三号露天矿核准内容变更的复函
发改办能源〔2021〕756号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报来《关于上报内蒙古胜利矿区胜利西三号露天矿建设方案变更的报告》(内能煤开字〔2021〕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胜利西三号露天矿由3个采区调整为2个采区。原三采区北部与原首采区合并,作为变更后的首采区。原三采区南部与原二采区合并,作为变更后的二采区。双回路电源引自锡林热源厂35千伏变电站10千伏侧的不同母线段。
二、建设方案变更后,胜利西三号露天矿总投资为23.83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7.15亿元,占总投资的30%,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6.68亿元,申请银行贷款。
三、除作上述调整外,其余事项仍按我委发改能源〔2019〕287号文核准的内容执行。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