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期,南安市立足新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在前期率先出台《链接新能源产业奖励措施(一)》的基础上,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于近日继续出台《链接新能源产业奖励措施(二)》,以下简称《措施(二)》。
根据《措施(二)》,南安市将从多方面提供相应补贴助推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池拆解和再利用业务,鼓励属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和再利用业务;现有企业配套建设新型储能电站,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光伏发电设备配套建设新型储能电站;鼓励新能源企业建立科研创新载体,属地新能源产业相关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对新能源领域研发成果在南安市就地转化;规上工业企业的新能源发明专利实现转化,且转化产品年度实际销售超1000万元(含)的。此次奖励范围为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现有光伏发电设备配套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的企业和进行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的企业。
《措施(二)》旨在持续推动南安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助力企业在新能源电池回收产业链、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研发成果转化等新能源领域取得新成效。下一步,该市将借力南翼高新区加快建设契机,推动发展“芯储融合发展”特色产业链,同时加快新能源汽车城建设,尽快实现新能源产业集群规模效益。 (李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