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吉电股份(000875.SZ)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以所属四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作为主体,收购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投资”)持有的公司所属六家新能源项目公司少数股权。股权收购交易对价款合计14.76亿元,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其中,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交银投资持有的吉电定州新能源科技公司33.08%股权,交易对价款为0.45亿元;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交银投资持有的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2.65%股权,交易对价款为2.30亿元;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收购交银投资持有的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33.10%股权、陕西定边光能发电有限公司32.88%股权、陕西定边清洁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8.27%股权,交易对价款分别为0.80亿元、0.85亿元、1.60亿元;吉林吉电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交银投资与中银投资分别持有的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8.34%股权、19.40%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5.20亿元、3.56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称,本次收购进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权益装机规模,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本次收购能够提升公司归母净利润,有助于公司可持续经营。